# 卡片笔记实践篇：律师如何管理案例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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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https://utgd.net/article/20252

一个真实的案例，其价值远远超过几十甚至上百篇的测评文章。

在张口效率、闭口生产力的这个小圈子里，长期以来存在着自我指涉的奇怪现象：写任务管理教程的人， 其任务往往就是写这本任务管理教程；鼓吹 iPad 是生产力工具的人，其工作主要就是吹捧 iPad；而那些整天折腾各种笔记软件的家伙，其笔记内容，也往往就是小动物观察日记一样的笔记测评。

前述种种行为，在刑法上有一个再贴合不过的名称：传销；消化这些文章或者视频的人，一般叫：韭菜。

我也写过大量关于笔记工具和方法的文章，但应该不算传销，否则现在想必整天忙着数钱，没空再动笔了（笑）。不过，为了避免被指控为生产力传销，我还是老老实实交代一系列的真实使用场景，原原本本展示我如何实践这些笔记软件以及笔记方法。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已经写过卡片笔记在会议记录、读书摘抄以及推理小说分析等场景中的应用。本文再介绍一个稍显专业、但对局外人而言应当同样有趣的场景：以一个一线法律工作者（律师）的视角，管理法律知识。

## 以观点笔记统领案例

对于一线法律从业者而言，最值得记忆的恐怕是案例，而不（仅仅）是法律条文。个中原因在于，我国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是典型案例仍具参考意义，尤其在网络、数据、加密等新兴领域，法律条文滞后明显，鲜活的案例更不能忽视。另一方面，对于中国的学生而言，背诵法律条文，即便不说是小菜一碟，恐怕也难不到哪里去，而案例和法条的诠释却要花一辈子。

情势似乎一下子发生了逆转：用心的从业者会努力收集案例，并且时不时翻阅、重读。可太专注于案例，又走向了碎片化的极端，让人陷入事实和细节的漩涡之中，徒增记忆负担。而且一个案例很可能提出好几个观点，而司法实践中形成的一条规则，也可能萃取自多个案例，这种交叉关系令以案例为基本单元的笔记系统混乱不堪。

另一个问题更加明显：案例名称或者案件编号，只是一个抽象符号，并不能体现案例内容，而在做笔记的时候，理想效果是笔记标题可以当作 API，概括笔记内容。显然，“XX案”起不了提纲挈领的作用，反而会异化成学术货币，在“局内人”之间流通。我早年的笔记仍有部分以案件编号为名，不点开来根本不知道里面写了什么东西，违背了笔记标题的纲领原则。

手头案例稍微宽裕一些后，我逐渐回到了卡片笔记的主流做法：用观点统领事实（案例、判例）。我在过去的文章中花了很大功夫阐述这一观点，此处除了附上原文链接，还是简单重复那个形象的比喻：撰写笔记，好比编写程序或者制作零件，其中代码或者细小部件可以随着时间更换，但不影响整体功能，笔记也是这样，其中所引用的事实或者其他观点，如果不再恰当，或者有更好的选择，完全可以另开新渠，但笔记本身的观点不会改弦易张。其中的道理好比，如果你在研究化学，那么发生在亚原子层面的事情就不在讨论范围之内。

撰写论文和实际参与案件时，以观点为基本单位的笔记也更加实用。在学术领域和职场上，法律从业者往往先想到一个对自己更有利的立场，然后再搜集相关案例加以佐证，并在观点和依据之间来回——用文诌诌的话说，这叫“流转与事实与法律”——而绝不可能像电视剧里那样从零开始演绎推理。

## 以大纲笔记展开类型化分析

一旦确立了观点笔记的统帅地位，与其是说在收集案例，不如说是在根据各种立场收集相应依据。收集了一定数量的立场之后，自然而然会把它们列入大纲笔记（清单）。

法学（法律）发展了几千年，体系非常鲜明，各个流派都有自己的分类方式，很容易画出学科分支图，再将更细节的裁判规则添诸末端。这样收集观点，就不容易迷路，即便一时半会儿用不上某些裁判思路，日后万一再碰上，也容易摸到门径。

此外，暂时没空为之撰写观点笔记的案例，也可以直接写入大纲，并备注三言两语，待思考成熟再动笔。每年发布各领域典型案例时，我肯定没空通读，或者也没能力全部读懂，但我会姑且将其摘下，放进现有大纲，以后再找机会分析、研读、做笔记。这样发展大纲笔记，好比培育植物，有时可以很快培养出葱茏的观点笔记，而有时——更多时候——只是一个孤例，一颗芽苞，尚待浇灌。

形式的力量难以阻挡，大纲笔记除了给现有观点笔记提供容身之所，也会启发新知。当我写下“挂靠者不得起诉发包人”时，难以克制考察例外情况的冲动（确实存在），而挂靠只是违法行为的一个子类，其平行情形又当如何？如此不断流转于例外命题、平行命题、上位命题与下位命题，清单将不断扩充，变成类型化分析的利器。当然，清单本身也是分类和排序的工具，可以把某一领域内的问题汇集一处，需要撰写相关论文或应对类似案件时，有捷径可循。

卡尔维诺称赞博尔赫斯的作品是“乘方的艺术”，体现了各种组合的可能性，此言不虚；个人笔记固然不敢妄谈“创作”，但也不惧于借用清单探寻可能性。而在严肃的法律或法学领域思考各种可能性，断不仅是为了满足智力需求，更是为了穷尽不同可能，应对评委或对方代理人的攻讦。

## 以案号贯通各个软件

在形式上，至少有三种指向案例的方式：双向链接、标签或者不带任何标记的纯文本。前两者都试图将案例变成某种“对象”，可以在时髦的笔记软件中“一键直达”。类似的心态也见于其他领域，例如一个经济系的学生，可能会创建“外部性”“科斯定理”“财富最大化”等词条，或用一对儿英文方括号包起来、变成 \[\[双向链接\]\]，或加上井号、当作 \#标签。

无论双向链接还是标签，都假设以寥寥数行文字，即可从冗长文本中抽离出有用部分，殊不知这种做法，在人文或社科领域常常行不通。剥离了原文的案例，就是对案例的曲解，而现在的文章作者多汲汲于名，常爱断章取义，实不足取。我曾研究债务加入问题，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过司法解释，但明确限定公司老总瞎胡闹时才适用相关规定，并非一概而论，故万不可从裁判文书中随意截取、无视前提。事实上，这些网络文章作者的结论倒是没错，但不能引用那些附带限制条件的案例；真正醍醐灌顶的说理，仅见于2019年的一份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以合同法基本原理处之，方解决问题。

而在笔记中，类似标签或双向链接的指示物，总有必要存在。其实，前述两种技术，本质上都是搜索，而案号本身又是“重码率”基本为零的优质检索关键词，完全可以用搜索代替花哨的技术，乘案号以简驭繁，贯通各个软件：

- 写完一段论述，想将其作为注释放进 Anki，只需运行一次自动化动作，即可过滤出涉及目标案例的卡片；

- 在 Anki 中复习裁判规则时，难免想回顾其上下文，为此我写了一个模版（付费），点击后可以在找出相关笔记，或径直在 DEVONthink 数据库中找出相关案例的 PDF 文件；

- 为简化上一步，我做了一个 DEVONthink 摘抄工具（付费），制作 Anki 卡片时即可自动附上案号；

- ……

不仰赖双向链接，甚至不依赖标签，也利于在不同软件中统一交互。无论是从笔记跳到 Anki，还是反之，或者回溯 DEVONthink 数据库，不带任何特殊标记的案号本身就是通关口令。

## 小结

写工具和方法相关的文章，总是容易滑入两个极端，要么就是停留在抽象的方法讨论或者夹带私货的工具推荐，结局就是变成生产力传销；要么就是假借博士、老师、医生等体面工作——近年来，网红主播也跻身“体面工作”之列——展示所谓的工作流（workflow），可如果把握不好尺度，就容易变成炫富肌肉秀，或者餍足脱衣舞。

如何走好钢丝，把握平衡，确实是一门艺术。如果不想在迷失于抽象理论，也不愿被背景故事淹没，最理想的做法，或许就是围绕工具和方法去讲故事，展示真实案例。

当然，这篇文章所展示的，只是一朵再小不过的浪花，好在它的背景声不会盖过主题，同时又能够折射出读者想知道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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