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已沦为俗套的年度回顾类文章,若涉及硬件,往往选择最有趣的,就像小孩回顾今年最好玩的玩具。
炫耀未尝不可——请放心,本文不会出现当年最新款 iPhone 之类的无聊玩意——不过对于读者来说,如果只是走马观花,恐怕并无多大用处。故我在野人献曝之余,更希望展示硬件所处的任务环境。
管见以为,聊硬件,并不需要以软件为前提,硬件本身就是物理世界中的交互界面。
(本文没有接受任何广告投放,我尽量不提及品牌,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尝试以图搜图。)
最好用的吹风机其实是个美发棒
吹风机堪称工业设计系学生的练手重灾区。或许是库斯·艾森开了这个头,基本上,设计系的学生总要画吹风机的设计稿,不少还真的投产了——显然,供大于求,我就认识不少不收设计费免费供稿的家伙。结果和任务管理软件一样,貌似琳琅满目,实则一片败絮。
我一直想要一台设计深思熟虑的吹风机(某与爱迪生叫板的品牌并不配),吹头发只是其次,毕竟我身为男士,只要收拾体面就好。真实环境中的吹风机,往往要承担烘干衣服、吹干浴室地面、松开热熔胶、拆除免钉挂钩等杂活。只有对前述各项无能为力的产品,才会吹嘘外观以及阴离子含量。
难得在某高档酒店偶遇一款名牌吹风机,勉强满意,回家后自行购入,却发现市售的已换为新款,而新产品又惨遭设计师荼毒。图中展示了该机器的弹簧状电源线,说是节省空间并免于线缆杂乱,结果使用时,只需轻轻一扯,就能把插头从插座上拽下,导致我不得不再配一根延长线。出风也似笔尖分了岔的毛笔,四处发散,雷声大雨点小,遇上梅雨天,更是吹到跳闸也弄不干一件短袖。
仔细想想,谁最常用吹风机?想必是普遍爱美的女性,而不是吹风机设计师。尤其是三天两日要用吹风机打造发型的骨灰级用户,应该已经帮我排尽了地雷。遵循在成熟领域原则找工具的原则,我很快找到一款评价极高的美发棒/吹风机两用机型。当然,我没有买美发棒配件,单单买了主机。
这款吹风机主打折叠,展开后(右)则与普通机器(左)差别不大。
相比外观,看不见的出风效果和线材韧性,才是惊喜。该机型的出风口比常规机器要小一圈,风力集中,吹干头发或松动热熔胶都非常快。若需更大的吹风面积,也只需将机器稍稍拿远。打个比方,我好像一个用了半辈子毛笔的人,第一次用自来水笔写字一样。
该机型的电源线材质,与某些千元级的名牌类似,觉得抽象的读者,可以取一根橡胶或 LDPE 材质的电脑电源线,例如 MacBook 的充电线,试想一下加粗版本,大约如此。很多设计师恐怕没有意识到,即便机身小巧或者可以折叠,若是线缆梆硬,那也根本不可能团紧收纳。
设计细节必须受到用户检验。偏偏是一款主打美发的产品——集中的风束显然是为了雕琢发型——考虑更为周全。貌似用户面狭窄的产品,反倒可能最用心,而那些除了“设计感”再也找不出第二个标签的大众产品,反而往往是工业垃圾。
便携式打印机,把整个房间变成交互界面
继把墙面变成白板以来,我越来越习惯一种低技术的 AR 交互:在几乎任何家具表面上书写。卧室墙面,浴室瓷砖和隔断玻璃,厨房墙壁,大理石材质的揉面操作台……无处不可用;新想到的食谱,一个小发明的设计稿,经办案件的关系图和时间线……无事不可写。
但有个问题:很多参考图片,不能全靠书写和手绘誊于墙上,一来费功夫,二来经我之手改编,细节大量丢失,而正是种种细节,最终决定案件成败或设计方向。例言之,办理某商事案件时,我收到了三份有落款的文件,单看都没有问题,直到我将它们放在桌面上,一字排开,异常无处藏身:三个签名的文字形状完全一致,这意味着起码有两个是描摹或拓印的。如果采取文本本位的数据库思维,一个人很可能会直接将内容、出具人和日期时间录入表格,而很难感觉到异常。平铺原始材料,一种看似十八世纪侦探式的复古阅卷技术,在现代商战中依然可以起到决定性作用。
我已经有了几台全尺寸的打印机,但往墙上张贴参考图片时,A4尺寸的纸张又太大,而且要摆弄透明胶,并不方便。于是我买了一台便携式热敏打印机,其所用的标签纸也仅仅是信用卡或名片大小。这些标签纸可以像便利贴一样撕下重新布置粘贴,消除了对透明胶的依赖,进一步拓展了交互方式:家中任何能贴标签纸、能用白板笔写字的干净平面,都成了我的巨型白板。
小型热敏打印机提供了一系列低成本、可重复粘贴移动、可直接书写的打印件,它们尽可能忠实复制了原始图片,而不像文字和表格那样充斥着过多价值判断。而在尺寸巨大的物理空间中,借助墙面或者柜门,这些素材得以平铺展示,一览无遗,紧随其后,洞见也更有可能水落石出。
若将函数式编程的思维带入其中——一切皆数据——便携式打印机甚至还可以让不同的媒介完成互操作。如果我要在公寓或项目现场滞留一段时日,我会打印好素材,摊在地上或贴在墙上;待我启程离开或中途出差时,我又可以拍摄白板并打印成纸质件,夹在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中。一些跨度较长的项目,可能就这样不断在各种媒介间周转。
在很宽泛的意义上,便携式打印机促使我周围的空间变成了一种计算机。
阅读原文:热敏打印机,被忽视的分析与决策工具
一根数据线救了刚过保就准时损坏的 MacBook
我一直不喜欢各类电子小附件,尤其讨厌需要一个技术袋(tech pouch)才能装下的一打转接头。不过,当我那台刚过保修的电脑坏了一个 USB 接口后,最实际的办法就是买转接头了:这台破机器,浑身上下只剩下一个能用的接口(不考虑耳机孔)。
万幸,我找到了一种特殊的数据线,它本质上是一段 USB-C 延长线,只是将充电和数据传输两项功能分开,分出两个 USB-C 母口。一分二数据线的本质是线,而不是半个巴掌大的方块,这让它几乎隐身。自到货以来,我一直把它接在充电线上,从不费心插拔,并不觉得携带了一个鼓鼓囊囊的异物(如果充电线是黑色的,这段延长线会更不起眼)。
淡入背景,就意味着我绝对不会忘记携带,这也是拓展坞或全套转接头的痛处:带上不用,要用没带。一旦有元认知负担,事情就麻烦了。
自乔布斯重回苹果以来,无缝、隐形、融入环境的电子设备成了一种政治正确,但特斯勒复杂守恒定律从未失效:在那些近乎一块玻璃或一张铝板的工业艺术品背后,复杂性不过转移到了转接头和从未靠谱的无线传输上。
阅读原文:一分二数据线,MacBook 和 iPad 的 USB 接口救星
(原文发布时尚未提及,设备在单独使用充电那一端时无法传输数据,这乍看起来不便,其实对我这样的法律从业者非常有利:在差旅途中,我可以放心借用充电设备而不必担心被黑。我以前备有一个仅供充电的 USB 转接头,而在有了充电和数据传输两分的延长线后, 就免了多带一个保护装置。)
我愿意在每个插座面板上安装的拓展插座
不管被骂了多久,家装行业的默认面板依然是一个两脚插孔和一个三脚插孔的组合,我倒是不在乎这俩插孔能不能同时使用——毕竟我没有任何需要占用三脚插孔的大功率电器——真正麻烦的是,我不能同时使用两个两脚插孔的设备。
当然,插线板是兜底方案,但问题是每个默认插座面板都不合理,我不可能在每个房间的每个面板上都接上插线板,更不要说插线板本身也极具侵略性,非常占地方。想象一下厨房或浴室里的插线板,有生活经验的读者,大概都知道那些可怕的油烟或霉斑。
重装面板并不实际,即便我精于此道,房东也可能不乐意。最终,我确定了一个甜蜜点:一转三插座,突起不明显,比多数手机充电头更小,却能将一个两脚插孔拓展为三个。国内外都有大品牌在生产这类产品,部分品牌也有三脚版本,体积稍大一些,不过我用不到,无法置评。
转换插座不仅仅是加法,它还更新了旧有的插孔。很多插座插孔往往太松或太紧,而转换插座往往力道适中,如果旧面板很紧,直接覆盖就好;如果太松,就再添置一个块把钱的加固器。遇到转角或夹缝,一转三插座也可以充当转向插座。
最终,我在家中每个面板上都安装了拓展插座,将其作为一种基础设施。
谁让这些小东西还那么便宜呢。
在都市生活还要买手电筒,只为了照亮那些瞎子
我家附近的滨江跑道施工结束,这本是好事,但我很快意识到,途经此处的电动车把人烟稀少的跑道当成了备用车道。结果,每次我去夜跑,总要遇到半打逆行的混蛋,他们必然打着远光灯向我加速冲来,似乎想比一比是他们这些肉包铁厉害,还是我这只肉包子结实。显然,我无法像地狱男爵那样徒手教训他们。
用尽所有法律手段后,我意识到整治逆行且打远光灯的家伙,根本不是一个法律问题,甚至不是政策或道德问题,而是一个纯粹的武力压制问题。可惜我不能让朋友每晚驾车并打开(合法改装的)大灯,像坦克一样护送我跑步。
更现实的做法,是自备手电筒:够亮,便携,反应迅速,同时还要极其廉价,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当闪光弹投掷出去(如果不是燃烧弹的话)。现在的手电筒,随便挑一支几十块钱的,亮度就足以碾压任何一辆合法生产的电动车,于是,我要斟酌的只剩交互方式。
但交互,恰恰也是绝大多数厂商的弱项。尤其是如今的手电筒,通常有十几种照明模式和档位设置,如果交互方式不合理,很可能在紧急情况下要捣鼓半天,甚至翻说明书才能想起来怎么用。多数手电筒简直就是破罐子破摔,以交互困难为傲,有些甚至装了一个高分辨率触摸屏,我不知道这是手电还是带灯泡的电脑。
就像锅…性能都很好…考验手柄……我有个四五千的法国货,两千多的所谓平价款,以及几十块钱的国产商用酱汁锅,导热性能没什么区别
其实,十几年前的军用手电和消防手电已经设计成熟,它们常常配备一颗战术开关——在尾部的话,往往是 tail-clicky 形态——用于以最高亮度全功率输出,就像一把上膛的精良火器,并且默认就是连按连射。至于复杂的模式切换,通常分配给连续点按或第二颗按钮等次级交互方式。
我最终找到了一支钥匙扣手电筒,难得在这个尺寸下还保留了战术设计,按住即是最高亮度,足以提醒对面,实在不听劝的,就开启爆闪模式,武力压制——这一原本为防身而设计的模式,也只需要不过脑子一顿连按。
在灯火通明的国际化都市里面,却依然要别着一把继承战术血统的手电筒才敢夜跑,这确实是某种现代版本的瞎子打灯吧。
越来越少见的脚踩操控式电扇,没有就自己造
为了避免着凉,睡前我通常会关掉电扇——只考虑开关,并无调节需求——此时,那些连在机身上的按钮就显得特别恶心,非得爬出床铺伸手才能够着,远不如老古董的脚踩开关方便。老式落地扇的按钮经常安装在底座正面,可以脚踩控制而不必弯腰或在电扇背面摸索半天。这种脚踩设计,如今仅仅出现在一些工业设计系学生的暑假作业中或并不牢靠的新奇特产品上,作为反反复复的重新发明。
(至于带遥控器或者智能风扇,在脚踩开关面前也是脱裤子放屁。)
搜索无果后,我打算自己买零件造一台。我原本预计至少需要一只普通风扇,加上一段酒店用的脚踩式开关电源线,不过结果证明只需前者。由于讨厌防护框积灰,我干脆买了无防护的塑料叶片电扇,反正功率不大,不慎撞上正在运转的叶片也不会受伤(家中有老人小孩的读者请勿模仿)。碰巧,其开关误打误撞满足了脚踩操控需求。
无框风扇的开关通常和台灯类似,是一个塑料块上的小按钮,按钮固然小,但塑料快很大,若是倒置,令按钮朝下,而把整个塑料块视作大号踏板,问题就迎刃而解:朝左按则开启,朝右按则关闭(或反之,看你喜欢怎么摆放。实际使用时,其实也不必特意左右,随便踩弄,待风扇有反应或声响骤停就知道——这是最好的操控反馈。
风扇解决了,还有开关的交互问题。为了避免着凉,睡前我通常会关掉电扇,此时,那些连在机身上的按钮就显得特别恶心,非得爬出床铺伸手才能够着。若为此买带遥控器的款式甚至智能风扇,又有种被厂商要挟的不悦。
碰巧,无框风扇本就安装在电灯底座上,而电灯开关通常是一个塑料块上的小按钮,按钮固然小,但塑料快很大,若是倒置,令按钮朝下,而把整个塑料块视作大号踏板,问题就迎刃而解:朝左按则开启,朝右按则关闭。实际使用时连左右也不必分,随便踩弄,待风扇有反应或没声响就行。
这类风扇基本设计都差不多,一般都安插在灯泡插座中,换言之,配合底座,哪儿都能装,可吊顶用、可挂墙用、可安上木板落地用。我随手锯了一块木板当底座,在铺满木地板的房间中也不突兀,甚至还有些日式风情。
这或许才是真正的极简主义电风扇。
手持式搅拌机,想吃多少打多少
我不爱在厨房中使用电器,但搅拌机是例外。我把它视为一种现代主义的刀具,只不过拖着电源线或塞着电池罢了。不同于早餐机、三明治机、豆浆机、酸奶机等用途狭窄的时髦小玩意儿,搅拌机用法无限,根本不怕闲置,除了加速制作意面酱、咖喱酱或肉燥,它也帮我解锁了法式浓汤、蛋黄酱和鹰嘴豆泥等过去不可能想象的菜式,还能把超市里的垃圾红酒变成高档餐厅中的入门款式(以几百倍的速度醒酒)。
但有一个问题:市面上最小的搅拌机,份量也太大,打出来的东西往往吃不完。今年我购入了手持式搅拌机(料理棒),方向倒过来,不需要装满最低容量才能开机,只需把刀头按到食材上,两汤勺的小料也能照常打。你也不需要厂商提供的搅拌杯,只要是个比刀头宽的平底容器,就能拿来装食材。我通常使用半升或一升的得力杯(deli cup),有一定深度可避免碎末意外飞溅。
比起原有的台式搅拌机,手持式机型也明显小巧易用,这点体积差距,在仿佛充话费赠送的可怜巴巴中式商品房附赠厨房中不可小觑,我也只有在亲自使用后,才知道食品历史学家 Bee 女士为何把手持式搅拌机描绘为凌厉的轻兵器。
顺予指出,手持式搅拌几乎可以不清洗,只需把刀头伸到干净的水中打几下,刀片就焕然一新。这是极少数不会增加技术债的厨房电器——事实上,也是除了油烟机之外,我唯一在使用的厨房家电(请不要计较灯泡)。
重新思考空调遥控板的交互
我对遥控器从未有过任何好感,它们通常布满按钮,但至于不到十分之一是我用得上的。相比之下,Apple TV 和旧款 Mac 的红外线遥控器简直就是艺术品,其布局与 iPod 音乐播放器类似,只有寥寥几颗按键,但冷静下来一想,常用的不就是这几颗吗?
理想的家电遥控器,应该闭着眼睛也能操作(这直接排除了任何基于手机软件的方案)。
果然,已经有人研发出了对应各类可遥控家电的消耗遥控板,要么只留最常用的几颗按钮,要么完全可以自行编程。我配了两只通用空调遥控板,替代了屋中那块布满不常用且脏兮兮按钮的旧遥控器。按钮虽少,但有升温、降温、风速切换和模式切换,基本覆盖了日常所涉。
尽管也能买到按钮较多的款式,或者增配显示屏,但我更喜欢没有屏幕且按键尽可能精简的型号,一则小巧,二则既然按钮已只剩寥寥数颗,熟悉几日就能凭着肌肉记忆盲操作。
由于小巧,这类遥控器可以贴上磁吸贴,轻松吸附在铁质的家具上,免得乱丢而找不到。一旦养成习惯,伸手取遥控器也成了肌肉记忆。
硬件确实也要仔细考虑交互设计,毕竟,这也是体验的一部分——如果不是比软件更直接和强烈的话。
阅读原文:干掉那个空调遥控板

